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 2023-11-29   浏览次数 13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2024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申请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科研与教学、管理工作。

2.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学术潜力较为突出。

3.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开展科研工作。

四、意向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11298:30-122516:00

考生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意向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5)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围绕报考专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本人在签名处签名)。

(7)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1)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外语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2)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等)。

13)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3.寄送材料

考生须在20231228日前将以上纸质申请材料寄达至: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605室,收件人徐老师,电话021-62232156

请注意:

(1)所有材料放入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上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拟于2024110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对同一个招生院系、同一招生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最终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20243月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项目如下:

1)硕士阶段学业成绩(10分);

2)外语水平(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40分)。

3.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可能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导师。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为2024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在综合考核前,由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告知相关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综合考核由职成所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3.综合考核的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

外国语:对考生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专业基础: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

七、公示录取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及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我校拟于2024514日前完成拟录取,6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投诉、申诉和监督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电话:021-62232156;电子信箱:kelly-ky@163.com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1-54345003;电子信箱:dean@yjsy.ecnu.edu.cn

3.联系咨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1-62232156;邮箱:xf384296469@126.com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605